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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与新媒体学院会议考勤制度

发布日期:2022-09-01   点击:

为了严肃会议纪律,确保会议精神能够得到准确及时的贯彻执行,保障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的布置与落实,增进教职工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,提升学院凝聚力和正能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学院召开的全院教职工大会、各类党员会议以及教学、科研、评估、学术等专项或专题会议。各系(部)召开的会议参照本制度执行。

二、会议纪律和考勤管理

1、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按时参会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缺席。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,必须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,经批准同意后方能生效,否则一律视为缺会。

2、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纪律,开会时不要随意在会场中走动或者中途离会。

3、因故不能与会的,要向会议召集人请假。全院教职工大会,要向学院院长请假,经批准后报备党总支书记和学院办公室;全体党员大会要向党总书记请假,经批准后报备学院院长和学工办公室。其它会议或活动要向会议和活动的召集人或分管负责人请假。

4、因病因事等因私请假的,提前办理手续后,视为“请假”,并按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标注,如“事假”、“病假”。

5、执行计划内教学工作以及经学校、学院批准的产假、出国访学、进修、留学或国内访学、挂职、进修以及公务出差,不需要履行请假手续。

6、会议现场签到需要在指定时间完成。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签到,需要及时向考勤负责人提出并修正。

7、会议结束后及时公示当次会议考勤结果。所有会议的考勤记录在会后交学院(学工)办公室留存备案,每学期汇总公示会议考勤结果。

8、会议考勤结果记入教职工总考勤记录,纳入教职工职称评定、岗位聘任、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、各类评优评先工作的考评体系。存在无故旷会情况者,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。存在无故旷会情况3次(含)以上者,聘期考核不得评为优秀。

三、其它

1、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
2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3、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。

财经与新媒体学院

2022年9月1日